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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横琴工商、法院签署备忘录将加强战略合作

时间:2018-09-06

9月4日上午,广东自贸区横琴片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在横琴新区创意谷举行。横琴工商局局长吴创伟、横琴法院党组成员温建鸿签署了《关于共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双方将以《备忘录》为行动指南,积极开拓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新领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改革,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相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更加紧密合作,实施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为横琴新区创新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根据备忘录,双方重点在5个方面加强战略合作: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将权威全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快捷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畅通知识产权案件衔接渠道,形成联合保护知识产权协调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

二是构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相互支撑的办案机制,形成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审判与行政处罚并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建立行政调查协作机制,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侵权的特征,梳理案件审判中查明事实和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各自所需的证据清单,形成共认的证据采集标准,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保存。建立司法审查协助机制,完善执法办案程序,形成共认的执法办案程序标准。

三是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工商局增强知识产权“靶向性”执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大力查处重复性、群体性的仿冒名牌、商标侵权的违法案件。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对于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四是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法院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向工商局报送区域内侵权商事主体及失信侵权行为人名单。工商局对纳入知识产权失信名单的商事主体实行信用准入限制,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在知识产权领域有效发挥作用。

五是拓展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工商局行政指导与执法监督作用,法院以审判权进行规范、引导,共同探索适用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推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和程序制度建设,促使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更加便捷、灵活、高效。备忘录还明确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等合作机制,确保合作内容有效落实。

横琴新区相关负责人认为,横琴工商、法院建立《备忘录》,合力共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改革,将有利于推动实现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单一的行政处罚”向“行政处罚与惩罚性赔偿”转变,从“单一部门惩处”向“多部门联合惩戒相结合”转变,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统一体系;有利于破解知识产权维权难题,降低维权成本、提升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让知识产权侵权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减少知识产权引发的国际摩擦,构建横琴新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采写】见习记者 郑慧梓 记者 吴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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