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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发出河源扫黑除恶首笔举报奖励金

时间:2018-09-06

  9月3日,和平县依据《和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悬赏通告》规定,对举报彭寨镇细中村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线索的有功人员市民陈先生给予5万元奖励。这是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源市向举报有功者发出的首笔举报奖励金。

  今年3月,市民陈先生向公安机关提供彭寨镇细中村陈某研等人涉恶犯罪的重要线索。公安机关接报线索后,及时展开侦查,最终成功打掉一个藏匿在细中村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涉及的罪名包括: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及包庇罪等3个,涉案4起。

  8月15日,和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8月31日,该案公开宣判,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悉,为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今年2月、3月间,河源市及各县区分别出台奖励措施并对外广泛发布《线索举报悬赏通告》,奖励金额最高为30万元。其中,和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出台的《和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悬赏通告》规定,对举报涉黑恶线索的有功人员,视情给予15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奖励。

  和平县公安局对该案举报线索认真查证认定后,作出奖励举报人陈先生5万元的决定。

  据悉,河源市及其他县区公安机关近期也将陆续兑现对举报有功者实施奖励的政策。

  市、县两级扫黑除恶办、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大胆行动起来,踊跃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对举报有价值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将依照《悬赏通告》的规定,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毫不留情严惩打击报复行为。

  又讯 8月31日下午,和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研等5人犯敲诈勒索罪、陈某培等3人犯包庇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研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被害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犯罪情节、地位作用、犯罪所得及退赃情况、认罪态度,并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院依法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陈某培等3人明知他人涉嫌犯罪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鉴于其3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能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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