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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2017年审计工作报告出炉!来看“三公”经费

时间:2018-09-06

    近日,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江门市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显示,2017年江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为年初预算的82.09%,公务支出进一步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关键词 政策落实

    “放管服”改革仍需大力推进

    去年,江门审计机关对全市2017年度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自创区建设,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好的成效;但同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个别项目资金执行率低,部分项目未及时提出结题验收。

    在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政策落实方面,3个项目签约超过1年仍未开始实施;个别指标任务推进较为缓慢。

    在“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不动产的登记没有网上预约和审批渠道,主要仍靠现场取号排队办理。此外,审计抽查9个企业投资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情况发现,涉及部门、办理环节以及申请资料多,平均需要13个环节、84个工作日、76件申请材料,且各审批部门和环节独立办理,没有实现数据共享和“一网式”通办。

    关键词 污染防治

    3个环保项目未按时开工

    审计结果表明,市环保局能根据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及宏观指导政策,有针对性地安排使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重点监管行业重点扶持,较好地发挥资金效能。

    同时,审计工作报告也指出,江门在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使用,截至2017年底,有3个2016年立项开工并应于去年12月底完成的项目仍未开工,尚有500.5万元未使用。此外,市环保局仍依据《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财企〔2004〕17号)对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尚未根据《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府〔2014〕16号)作出相应的修订。

    关键词 社保管理

    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

    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江门仍有3.69亿元社保基金实行国库管理,未按规定实行财政专户管理;部分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存储未落实优惠利率政策,少计利息收入864.2万元。

    同时,江门社保待遇发放的审核仍然不够严格,社保部门向全市共73名退休职工同时发放两类养老保险待遇,多发放待遇30余万元。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社保经办机构未能及时掌握死亡信息,停发已故参保人的职工养老保险定期待遇,2015年以来多发放待遇共1316.39万元,涉及4639人,至2018年3月底尚有74.12万元未追回。

    关键词 保障住房

    未及时追收承租户拖欠租金

    去年,江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该项工程的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2个市(区)部分财政补助资金闲置超过1年;52户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未及时发放;6个市(区)未追收保障房承租户拖欠的租金69.31万元,502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出而未退出。

    关键词 救灾应急

    3个灾后复产项目进展缓慢

    2017年,江门先后经历了“天鸽”“帕卡”两大台风的袭击,全市2.3亿元的救灾应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台风后的抢险应急和灾后复产。审计工作报告显示,3个灾后复产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18年2月底仅完成前期工作或立项,3个项目680万元的救灾资金仅使用7.49万元。此外,还有个别救灾资金下达缓慢,影响救灾项目及时开展。

    关键词 镇(街)审计

    部分镇(街)虚列财政收入

    2017年,市审计局组织对会城街道、大泽镇、古劳镇等12个镇(街)2014年至2016年的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街)“三公”经费管理问题突出,12个镇(街)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列支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1758.49万元;2个镇无预算、超预算开支公务接待费等,涉及金额196.98万元。

    同时,部分镇(街)存在虚列财政收入,非税收入未缴入国库,使用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向企业举借债务,资产管理不健全等多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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