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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民政部门公布12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时间:2018-09-06

  记者昨日从湛江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自今年4月份开展湛江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重点排查打着服务“国家战略”、弘扬“传统文化”、开展“公益慈善”旗号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湛江市民政部门已公布了2批共12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已自行解散或劝散了10家,移交1家、取缔1家。

  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民政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湛江市民政局、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以及打着弘扬“传统文化”、“养生修炼”、“公益慈善”等旗号,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广东”、“全省”、“北部湾”、“粤西”、“湛江”、“全市”等字样在湛江市境内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发展环境。

  目前,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3019个,民非组织2115个,社团896个,覆盖了湛江市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成为湛江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非法社会组织依然存在,严重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破坏了合法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打击整治两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就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被撒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民政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于市文联主管的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等文艺类社会团体,发函给市文联,并现场指导依法登记;对开展公益志愿服务类组织,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牵头召开会议,讲明政策,引导引导条件具备的依法予以登记;宗亲姓氏类组织,讲清政策,要求其摘牌自行解散,不再以社会组织的名义活动;对于活动违法的,视情况予以劝散或取缔。

  “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湛江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蔡炯豪说。

  市民欲了解一个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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