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至7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饭盒、食品用塑料容器、食品用塑料膜(袋)、塑料餐厨具、一次性发泡餐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7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抽检样品1463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6%。
其中,不合格产品分别为6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7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以及4批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其余类别产品在检查中均未发现不合格。
17批次不合格产品列表。
不合格的原因有哪些?
A.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荧光性物质过量、未准确测定并标注产品容量。
荧光性物质是在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时,为增加白度而添加的一种添加剂,但过量的荧光性物质可能会迁移至食品中而影响食品的安全性,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纸张原料颜色偏黄、质量相对较差,为了改善纸张颜色,使其看起来较白,在产品中过量添加了荧光性物质。
容量及容量偏差是纸容器所能装入的最大容量考核指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准确测定并标注产品容量。
B. 食品用塑料膜(袋)——溶剂残留总量、苯系物含量超标。
溶剂残留总量、苯系物含量源于食品用塑料膜(袋)加工工艺中所用的印刷油墨和复合胶粘剂本身含有一定量的溶剂,在加工过程中也需要添加一定量的稀释溶剂调节粘度,以适应印刷复合工艺条件的需要。导致溶剂残留总量、苯系物含量超标的原因主要有选材不当,生产各环节缺乏必要的控制措施等。
C.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总迁移量不合格
总迁移量是指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迁移到与之接触的食品模拟物中的所有非挥发性物质的总量。总迁移量(4%乙酸)超标的产品若接触酸性食品时,会导致迁移出的物质过量,人体过多吸收这些物质将有害健康,此外迁移物质还会直接影响食品的色、香、味等食用质量。
导致总迁移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或是对原料查验把关不严,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或者是企业未根据产品预期使用条件(接触食品类型、温度等)选用合适的原辅材料,对生产工艺把控不严。
目前,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同时,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
据了解,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来自潮州、惠州、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市。此次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中,共抽检江门15家有关企业,结果显示抽检产品均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