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对全体监察对象开展廉政谈话,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提高阳江全体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和廉洁从政从业意识,进一步加强监察对象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据悉,阳江将在本月30日前对全市6万余名监察对象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
自《中国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后,明确了6类监察对象。为加强对阳江全体监察对象监督,上半年阳江已对全市监察对象进行了梳理确定和统计,全市监察对象总人数达63265人。对全体监察对象开展廉政谈话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谈话制度,合理确定谈话实施主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地区、单位(部门)“一把手”开展谈话;各党委(党组)和企事业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单位(部门)成员(负责同志)开展谈话;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监察对象开展谈话;镇(街)党委或受委托的镇纪委作为谈话主体对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开展谈话;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由其管理单位负责人谈话。
谈话人主要对谈话对象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引导谈话对象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了解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守法纪、讲规矩、知敬畏、履好责。同时,要求各单位开展廉政谈话时,要围绕人员的职能分工,对照岗位风险点,突出部门行业特点,量身定制谈话内容,特别是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及时纠正谈话对象出现问题的苗头和倾向,防“腐”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