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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揭东查处一宗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时间:2018-09-08

  按照揭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揭东区紧紧围绕“中央决定、扫黑除恶,众剑行动、拔根务尽”主题,紧靠当前打击整治重点,全力查处整治涉土违法犯罪等突出问题。最近,该区公安、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新亨镇仙美村民蔡某彬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严肃查处。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蔡某彬于1997年承租了仙美村田东仔、陇后片地段20多亩土地;2002年开始,蔡某彬未经国土、环保、工商等部门审批,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经营手续和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承租的土地上非法建设腌制厂并进行生产作业,非法建设占地面积共4800平方米、建筑水泥地面面积4600平方米。

  今年7月3日,揭东区公安、国土等部门在联合执法中对蔡某彬经营的腌制品厂进行查处。经第三方机构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认定,犯罪嫌疑人蔡某彬非法占地总面积15422.1平方米(折合23.13亩,土地使用类型为农用地),因受到表层土壤破坏及硬底化等人为活动的严重影响,该宗土地不能进行农业耕种,丧失种植条件,无法使农作物形成正常生产力,丧失农林业生产能力,农用地功能消失,已造成农用地毁坏。根据以上案情,市公安局揭东分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

  7月4日,犯罪嫌疑人蔡某彬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接受审查;经侦查、审讯,公安机关迅速查清其主要犯罪事实,并掌握了相关证据。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彬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市扫黑除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根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坚持“三个集中”,紧密结合基层治理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断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高效开展,努力把揭阳建设成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律师说法

  该案目前正在侦办审理中,定罪和量刑以法院判决为准。

  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述法条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指的是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对于耕地而言,“数量较大”,指的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若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则构成法条中所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结合本案案情蔡某彬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23.12亩的基本农田上建造食品厂,该农田因受到表层土壤破坏及硬底化等人为活动的强烈影响,不能进行农业耕种,丧失种植条件,该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奕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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