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记者从云浮市公安局获悉,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云浮市实际,市公安局特制定最新举报奖励办法,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最高可获得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新的奖励办法规定,奖励对象是公安机关举报本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达到奖励标准,需云浮市公安局奖励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胞、华侨)或外籍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人”)。
办法中规定,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海关等职能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现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追诉、监管的人员。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举报,也可单人或者多人举报,警方将根据举报的事实、内容在警方办案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大小给与举报人不等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0万元人民币,警方对于举报人的一切信息予以保密。
最新的奖励办法中,对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等有着明确的规定。警方表示,办法将从市公安局正式发布之日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