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中央选为试点城市后,广州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又有了新的突破。9月10日,经过广州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番禺钟村街谢村、花都狮岭镇旗新村、白云钟落潭镇长腰岭村、花都花山镇小布村成首批试点项目,将建设42.4万平方米、共计约6400套租赁住房。
3个项目需调整控规
广州市国规委表示,本次在第一批试点项目中,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工作思路,共选取了4个条件成熟的村留用地地块试点建设租赁住房,分别为番禺钟村街谢村、花都狮岭镇旗新村、白云钟落潭镇长腰岭村、花都花山镇小布村,上述4个项目均已经由所在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中花都花山镇小布村符合规划要求,不需要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其余三个地块需要优化调整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需经过广州市规委会审议。
资料显示,上述3个需要调整规划的地块均属于适建区,土规均为城乡建设用地,交通区位优越,长腰岭村、旗新村地块靠近白云机场,谢村靠近广州南站,3个地块周边均有高速直达,靠近服务对象,周边有连片的产业区或者镇区。同时,3个项目地块现状均没有建筑,条件良好,近期可启动建设。
本次3个地块如完善规划后进行建设,将新增租赁住房用地约11.5公顷,建筑面积约42.4万平方米,配套设施42处,配套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可提供租赁住宅约6400套(按60平方米/套计算)。
专家:租赁配套管理措施要尽快确定
广州市规委会委员周剑云表示,对于农村集体用地建租赁房,关键要有配套措施,明确能不能转租,租金有没有市场管理。如果没有对租赁有严格的法规管理,很容易变成小产权房,虽然暂时这个项目的建设量不大,对全市影响不大,但是如果各村都如法炮制影响就很大,会成为一个新的空子。
规委会委员董黎也提出,这个项目是公益性的项目,在规划指标上突破一点可以支持,但是现在碰到公益性项目一概支持,城乡规划技术规定都被突破了,未来可能还是要考虑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广州市国规委主任彭高峰在讨论时提出,乐见大家积极讨论这个议题,不过也需要明确一些背景。这一批试点的集体用地建租赁房,其实并不是各个村抢着做,光是大确权只能办一个房产证、要村里集体投票这些就难倒很多村,所以能有现在几个村已经很不容易了。另外,现在国家要多主体供应住房,不能老是用限制市场需求的方式,要通过城乡用地来统筹,而且供应量要很大,这些条件加起来,使得这个事情非常急,“本来早就要上会了,就是因为前面那些约束条件要逐村推进,所以慢了下来”。
他也提出,试点项目确定之后,配套的管理政策也要马上定下来,否则到时在执行和管理层面容易出问题。
规委会委员陆原也对此议题表示赞同。他介绍说,市人大也在调研这个问题,这是个多赢的项目,国家、村集体、个人都要得利,但是提高容积率要慎重,如果容积率用于配套的话,是可以提高的,因为广州提出了租售同权,这个要落实,不是一句空话,否则以后100条村开始实施的时候居住人口大大增加,麻烦就大了。
作为试点区的代表,花都区区长叶志良也同意各委员的观点,表示政府应该出台管理办法约束好,否则就成为变相的小产权房,希望后续市住建委同步出台管理规范,租金一定要一年一年交,不能一次性交20年。
狮岭镇旗新村:
新增租赁住房62421平方米
本地块需要对原控规的商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性质进行调整,同时将地块分为3个小地块。
小地块一用地性质规划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租赁住房),容积率3.0,用地面积20807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保持不变,建筑面积62421平方米;小地块二则包含肇花高速旗新安置区地块,容积率3.0,用地面积5189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不变,建筑面积15566平方米;小地块三用地面积12954平方米,绿地率调整为30%,其余23平方米边角地调整为农林用地。
本项目规划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共17项,占地6160平方米,建筑面积5410平方米,其中在租赁用地内新增12项,在村安置用地内新增4项,在商业用地内的农贸市场仍予以保留。
规划修改后,本地块将增加外来人口租赁住房供应,并且解决肇花高速安置遗留问题,改善了外来人口的居住环境,又增加当地村民收益。同时,规划实施后,居住人口将增加2100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增加16项,可满足周边居民需求,对周边市政容量影响较小。
规划修改后总建筑面积增加了25949平方米,商业建筑减少了52038平米,居住类建筑增加了77987平方米。
番禺区钟村街谢村:建租赁住房324684平方米 解决南站征地的遗留问题
谢村地块原规划为农林用地,需要调整规划的部分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谢村留用地部分,用于建设租赁住房。总用地面积81164平方米,综合容积率4.0,总建筑面积324684平方米。该部分配套设施包括综合管理用房、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物业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社区少年宫、图书室、居民健身室、托儿所、党群活动中心等。
第二部分为诜墩村留用地部分,为减少因村界分割造成的零散用地,将西南侧的诜墩村留用地调整为租赁用地或者商业商务用地,用地面积5896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后续将于诜墩村协商,若村同意建租赁住房,则容积率为3.0,若村要求建商业商务设施,则容积率按2.5执行。
第三部分为历史文化资源部分:对地块北侧震庵马公祠、襟湖李公祠2处文物进行保护,用地性质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并设10米保护范围,震庵马公祠设30米建控范围,襟湖李公祠设42米建控范围。
第四部分为道路和交通部分: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道路线性进行优化,同时加密路网,在租赁住房北侧增加一条15米宽东西向支路,增设公交首末站1处,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
第五部分为公服设施部分:在谢村留用地内新增公服16处,建筑面积32468平方米,由区政府统筹建设。
本规划实施后可增加外来人口租赁住房供应,并且解决广州南站征用谢村土地的安置遗留问题,改善了外来人口的居住环境,又增加当地村民收益。规划调整后,配套公服17项,可满足项目地块和周边居民需求。
综合来说,本次调整可确保土地得到充分利用,有利于带动周边土地价值的升值,缩小各个片区的差距,符合集约用地目标。
白云区钟落潭镇长腰岭村:租赁住房主要提供给附近广药物流基地的职工
规划需要将原工业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分成两个地块:地块一用地性质为租赁住房用地,用地面积12351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面积37053平方米;地块二现状为村民住宅,预留作租赁用地,用于今后北侧市政道路的安置需求,用地面积6032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面积18096平方米;上述两地块之间设置15米宽的防护绿地(非独立用地),不占用地指标,同时,新增公共居委级公共服务配套14处,占地1870平方米,建筑面积2010平方米。
项目为周边工业仓储企业提供员工宿舍和配套服务,可改善村民居住环境。规划居住人口1765人,配套公服14项,可满足居民使用。
【记者】刘怀宇
【校对】杨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