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署获悉,该署已对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的7513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家庭进行了核查,合格家庭共7259户,有关名单及信息自9月17日至10月1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15天。
市住房保障署提醒,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向市住房保障署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与配售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家庭之后。有关配售房源的情况,可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配售通告。
轮候期间,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人口、人才认定、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及申请变更事项对应的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