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汕头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于今年7、8月份对中心城区市管游泳场所进行了第二批监督抽检。此批次共监督抽检78家游泳场所,检测的卫生指标为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余氯、PH值、浑浊度、尿素和浸脚池水余氯等7项。其中,74家单位全部卫生指标合格,单位合格率为94.9%;4家单位个别卫生指标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泳池水尿素和余氯。
根据市卫计局发布的监督抽检结果,这4家个别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单位为:汕头市德华学校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尿素不合格;汕头市华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湖清华城)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不合格;汕头经济特区长荣厂房开发有限公司(长荣海湾花园)未按照规定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不合格;汕头市金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凯泽雅园)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不合格。
目前,市卫生监督部门已经约谈了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经营者,下达限期整改监督意见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今后,市卫生监督部门仍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游泳场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卫生管理,强化主体意识,确保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