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临近,河源市部分地区有扫墓祭祀的风俗。日前,河源市开展公职人员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活动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公职人员参与扫墓放鞭炮等违法用火行为,除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还要追究该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县区和100多个市直单位认真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学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公职人员统一与所在单位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10月1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目前,全市正积极开展公职人员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活动 ,旨在发挥全市公职人员的表率带头作用,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以实际行动参与森林防火,切实保护河源市林业生态安全。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公职人员要做到不在森林防火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三十米的范围)组织、参加各类野外用火活动,不在山上扫墓祭祀时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同时主动向家人、亲朋宣传条例,对家人组织或参加的野外用火活动予以劝阻和制止,最大限度减少野外火源、遏制山火发生。另外,各地需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惩火灾肇事人;如涉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纪检部门将第一时间介入,进行倒查问责。对于今年发生的第一宗森林火灾,不仅要在全市进行通报,纪检部门还要介入倒查问责,如果是因为工作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