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工业保护线专项规划》。结合该规划,东莞市制定了《东莞市工业保护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9月26日由东莞市政府印发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工业保护线管控内容、调整机制、管理要求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东莞市工业保护线专项规划》划定工业保护线规模420平方公里,《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和保护工业用地范围线,工业保护线内以工业用地为主,除公共利益需要外,严格限制线内工业用地调整为其他用途。
《管理办法》明确工业保护线的定义,其中工业红线是为保障城市产业长远发展而划定,需要长远保护的工业用地范围线;工业蓝线是为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内工业用地总规模而划定的工业用地保护过渡线,未来可结合城市发展需要逐步调整。
《管理办法》以“保总量、保空间”的方式明确工业保护线划定目标、划定原则与划定程序,全市工业保护线总用地规模不应低于365平方公里,占全市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不应低于30%;工业保护线内工业用地的面积不应低于工业保护线总用地规模的70%。
《管理办法》对工业保护线设置弹性空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可申请对工业保护线进行局部调整:因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需要调整工业保护线的;因国家、省、市重大项目需要调整工业保护线的;因政府主导的连片改造规划需要调整工业保护线的;因经批准的TOD规划需要调整工业保护线的;因辖区内居住、商业等用房供应紧张需要调整工业蓝线的等情况。
■解读
1.鼓励工业扩容,进行高强度开发
今年6月,市政府正式下发委托书,授权由市规划局审批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微调项目。市规划局将工业保护线内不超过3.0、工业保护线外不超过2.5的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调整,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微调程序办理,执行控规微调省去批前公示和规委会审议两个环节,为审批时间提速至少两个月,通过差异化政策,更好地促进工业保护线内土地高效开发,推动优质企业倍增发展。
2.允许适量布局新型产业用地,带动周边园区转型升级
今年9月,市政府正式印发《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在工业用地(M类)中增加新型产业用地(M0),其范围定义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促进新型产业发展、推动城市品质提升,整合现有产业政策、提高项目开发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