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拱北海关隶属闸口海关关员在一入境澳门旅客行李中查获一只重约3000克,体长约40厘米的大型活体陆龟。
28日,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为濒危物种苏卡达陆龟。由于该旅客无法提供相关证书,海关关员将该陆龟进行截留,并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苏卡达陆龟入境再落网
据悉,9月26日晚10点,一男子手提购物袋经无申报通道入境。关员发现该旅客未按规定主动将行李物品过X光机检查,且其手提的购物袋十分沉重,较为可疑。
经检查,该旅客携带的购物袋中有一只体型较大的活体陆龟,龟体上交叉缠绕着黑色胶带以防止其挣扎。该龟背甲隆起呈棕褐色,四肢粗壮,尾部扁平,后腿根部长有钉状的刺突,与7月份在拱北口岸查获的一只濒危物种苏卡达陆龟高度相似。经现场询问,该龟是这名旅客在澳门购买并饲养的宠物苏卡达陆龟,因出现疾病故准备携带入境治疗。
苏卡达陆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物种,有严格的进出口限制。
◆携带物品出入境应谨慎
据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拱北口岸已截获多例旅客违法携带濒危物种入境案例,这些濒危物种有用于加工用途的奥氏黄檀,保健用途的兰科石斛、海马等,也有作为宠物的黄喉拟水龟、苏卡达陆龟。涉案旅客大多不清楚中国出入境有关规定,对携带的物品是否属于濒危物种并不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活动物(犬、猫除外)、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等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如违法携带,海关将依法销毁或退回。
拱北海关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如携带或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境,必须持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以及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动植物检疫证书,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如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写】蔡如意
【通讯员】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