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推进公共交通纯电动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一批事项。根据《方案》,东莞市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60%公交车纯电动化,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100%公交纯电动化。
为顺利完成省、市“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任务,加快推进东莞市公共交通纯电动化工作进程,进一步提升东莞市空气质量,推动“美丽东莞”建设,结合东莞市行业实际及公交体制改革相关情况,制定了该《方案》。
东莞市现有公交企业29家,公交线路452条,公交车5870辆。其中,纯电动车1326辆,非纯电动车4544辆(插电式气电混合新能源车819辆、非插电式气电混合清洁能源车324辆、LNG单燃料清洁能源车2648辆、其他柴油汽油及CNG车753辆)。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7.2%,已全部完成黄标公交车淘汰任务。
根据《方案》,东莞市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60%公交车纯电动化,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100%公交纯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出租车、网约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
《方案》提出落实停车场地及充电设施保障。由市交通运输局明确公交企业充电设施建设和车辆停车场用地需求,提供意向选址地块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结合用地需求,对交通运输局提供的选址地块进一步核实用地情况和用地性质,并做好用地供给服务。
公交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的公交停车场地建设充电设施的,市发改、国土、规划、供电等部门以及相关园区、镇(街)在建设审批、用地手续、供电配给、土地租赁期限等方面给予支持。
各园区、镇(街)以本辖区内至少落实1个适用地块为工作方向,满足本园区、镇(街)或途经本园区、镇(街)纯电动公交车辆运行需求。
以充电设施专项规划为指引,市发改、国土、交通、规划、城管、供电、国资等部门和属地园区、镇(街)共同推进公交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合理利用公交停车场地、公交线路首末站以及公园、广场、桥下空间等公共场所空地、储备用地或其他闲置用地统筹建设公交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