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山市纪委发布通报称: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港口镇建委原主任吴权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权枝在担任中山市港口镇建委主任、规划建设办主任、建设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和个人在资质审批、市政工程施工报建、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吴权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漠,利欲熏心、亦官亦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权大肆敛财,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委委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吴权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吴权枝简历
吴权枝,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广东中山人,中专学历,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11月至1987年7月任中山市港口区委会团委干事、团委书记;
1987年7月至1989年10月任中山市港口镇民政助理;
1989年10月至1994年5月任中山市港口镇党委办副主任;
1994年5月至1996年1月任中山市港口镇民政办主任、党委办副主任;
1996年1月至1996年11月任中山市港口镇民政办主任、组织员;
1996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山市港口镇社会事务主任、社会综治办主任;
1999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中山市港口镇乡村建设办主任、建委主任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2001年9月至2003年5月任中山市港口镇规划建设办主任;
2003年5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山市港口镇规划建设办主任兼建设管理所所长;
2007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中山市环保局港口分局局长;
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中山市环保局港口分局局长;
2014年12月任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南方日报记者 何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