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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度电资助5.5分!深圳出台办法减轻企业负担

时间:2018-10-02

  工商业用电每度资助5.5分,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每度资助8.5分——为切实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日前出台,这是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的。

  《暂行办法》针对的是实际用电企业(即终端用电户)。受益主体须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用电,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等三家供电企业缴交电费并符合《暂行办法》其他规定要求的深圳市企业。

  资助分两部分,分别是工商业用电资助和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资助。工商业用电资助受益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限额以上物流企业,每度电的资助金额为5.5分;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资助受益主体为部分或全部增加值纳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或高技术制造业统计的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度电的资助金额为8.5分。受益主体如果既符合资助第一部分的规定,又符合资助第二部分的规定,两部分资助同时享受。

  《暂行办法》规定,资助的实施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资助采取事后实施方式,上月的资助在企业缴纳下月电费时,通过资助部分由财政代缴、剩余部分由企业自缴(或供电企业自动从企业指定银行账户划拨)的方式实施。首次实施时,实施周期中已发生的月份予以一次性补计。

  据了解,受资助企业名单每年更新一次。《暂行办法》提出,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的企业,将收回全部资助资金,并将其列入市经贸信息委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3年内不得申请资金资助;并在深圳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出台后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列入深圳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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