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是中国烈士纪念日。今年已经是我国的第5个烈士纪念日。
昨日(9月30日),清远市在中山公园的清远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前举行了公祭烈士的活动。 清远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及其副秘书长,烈军属、老战士、老干部和社会群众代表,清城区四套班子成员及有关同志,清远军分区、武警清远市支队官兵;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大中小学学生代表,约300人参加了活动。
上午9点,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公祭活动开始。国歌唱毕,全场肃立,向烈士默哀。然后由少先队队员面向烈士纪念碑,唱响《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活动中,中共清远市委书记郭锋、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喜忠代表清远市人民政府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并整理了挽联。
最后,全体人员按逆时针方向绕纪念碑一周瞻仰烈士,向革命烈士献花。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烈士的崇高敬意,对广大烈属的关心关爱。
在烈士纪念日,弘扬烈士精神是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清远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涌现了无数可歌可泣、勇于牺牲的英雄儿女、仁人志士。当年,清远县人民为清远和粤北的解放与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据清远市史志办网站数据,截止1987年底,在清远县牺牲和在外地牺牲的清远革命烈士共有327人,其中民主革命时期180人。
1958年,清远县人民委员会为纪念革命烈士,在中山公园内建成清远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清远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于1999年7月被清城区人民政府公布为清城区文物保护单位,纪念碑所在的中山公园于2004年12月被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清远市委宣传部公布为清远市第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全媒体记者】戚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