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云安区政府组织工作组对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关停的云浮市云安区恒港石料厂依法进行清拆。
据了解,云浮市云安区恒港石料厂位于云安区六都镇下四村委沿江河排第一坑,该厂已建成的石粉、石米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在云浮市区西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属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保护部督查问题交办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省交办案件落实组第一组赴我市督查反馈情况的通报》的要求。云安区政府已于本月13日下达《责令拆除决定书》,责令该石料厂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拆除违法违规设施。而此前,有关部门已对该石料厂作出停电停产处理,并对该厂负责人进行多次约谈。因该厂逾期未履行上述决定,有关部门再次约谈该厂负责人,并于本月26日下达了《责令拆除催告书》,限其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自行拆除义务。但经催告上述企业主仍没有抓紧清拆,还拖拉扯皮,为此,云安区政府组织开展了此次强制清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