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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力争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万元

时间:2018-10-09

近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中山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到2022年,我市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卫生户厕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4万元。

我市将确定重大工程和计划,以推动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包括实施百亿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打造城乡一体产业融合的都市型精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培育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若干现代农业“航母”企业;实施百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开展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和特色精品村创建,形成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各展所长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百个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程,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特色田园乡村等重要载体,创建百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和美丽休闲乡村;实施百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增加村庄的文化厚度和文化沉淀,彰显村庄的文明特质,培育良好家风、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实施百村乡村善治示范引领工程,实施“头雁”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实施百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着力推进农村公路、通讯网络、商贸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

对于如何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增量提质,《方案》提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创造条件上市,增强融资发展和辐射带动能力,鼓励企业间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联营合作。推动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联合机制,培育一批组织联系紧密、产业深度融合、带动作用突出的联合体。到2022年力争培育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0家以上,示范性农民合作社达到30家以上,各类家庭农场达到150家以上,全市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80%以上。到2025年,建成各级农业公园10个、休闲观光农场100家,建成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5个、示范点30个。

为积极引导各类人才“上山下乡”,向乡村流动聚集,培育壮大乡村本土人才,《方案》提出,参照师范生“上岗退费”政策,对扎根农村就业创业或服务农村时间达到3年的高校毕业生,经核准可退补大学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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