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市生态委公布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书,负责运行维护小河污水处理厂二期的一家企业,因管理上存在漏洞,收到1万元的环保罚单。
据悉,去年11月,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在收到小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出口水质PH值长期超标的网络舆情后,立即对该厂进行检查。经查,该厂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已交由贵州中节能天融兴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运维中,由于该公司管理上存在漏洞,在出口数采仪与出口现场PH检测仪通讯不稳定,不能真实体现出水PH值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处理,也未报备,使事态发酵,引发网络舆情。
随后,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贵阳服务站副站长、巡检员、小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厂长等人进行调查询问。最终,环保部门认定该公司违反《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即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因此,贵阳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管理不规范、存在漏洞的行为,开出1万元的罚单。(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记者: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