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一男子酒后与家人争吵时,欲点燃自家的房屋。4月11日,记者从当地法院获悉,法院依法对其判处缓刑的同时,还判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饮酒。
今年1月,湄潭县王某在家中饮酒后,殴打妻子孙某,邻居李某等人赶来劝架时,他趁人不备,将自家牛圈旁堆放的干稻草点燃。所幸,邻居们及时处置,扑灭了草堆上刚燃起的火焰。警察调查得知,早在2015年时,王某在一次酒后与家人的争吵中,就曾拿出汽油泼洒在自家木房上,打算烧房。湄潭县警方报请检察机关批准后,对其执行逮捕。4月7日,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考虑到王某有酗酒和酒后滋事经历,法院还同时判令他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饮酒,以示警戒。(记者 黄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