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冯某达于2016年开始承建工程,后纠集被告人沈某俊、张某武、冯某宝等多人帮忙,逐步形成以冯某达为首的恶势力团伙。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冯某达因开设赌场、承包工程纠纷,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一带带领同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任意毁损他人财物、阻挠工程施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团伙已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据了解,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该院检察长冯永忠通过仔细审查案卷、提讯犯罪嫌疑人、与办案组成员研究案情后,建议公安机关将此案补充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并从中发现涉及“保护伞”等问题线索2条,现已依法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党组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检察长包案办理制度,坚持捕诉合一、快捕快诉。据统计,2018年11月以来,该院检察长共包案办理4起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打击快速、准确、有力,有效震慑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