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在呈报县委常委会审议的重要文件中出现多处关键字错漏。经查,2018年12月14日,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县人社局起草有关文件呈报县委常委会审议。在拟文呈报过程中,劳动关系监察岗工作人员王敏起草文件不严谨、不细致,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小晶核稿校对文件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分管副局长吴建养审核不严、流于形式,局长徐琼芳未亲自审定文件,仅以电话形式交代办公室直接呈报。2019年1月24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县人社局呈报的重要文件时,发现3处明显的关键字错漏,导致所涉内容产生歧义,造成不良影响。对此,王敏作为拟稿人,应负有直接责任;李小晶作为核稿人,应负有直接责任;吴建养作为分管工作的副局长,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徐琼芳作为局长,应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对县人社局局长徐琼芳、县人社局副局长吴建养、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岗工作人员王敏、县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小晶等4人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反映了个别单位对公文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暴露出有的党员干部作风懈怠、工作漂浮、责任意识缺失,有的领导干部抓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存在懒政怠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