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七旬老人摔伤
公交公司:司机已被停岗,正协商处理
海口市民郑先生向南国都市报反映称,日前一老人乘坐18路公交车摔伤住院,已经欠了医疗费,但海口市公交集团没有支付赔偿款。对此,海口市公交集团公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交通事故发生后,他们已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对于所欠医疗费用,将在伤者办理出院手续时进行处理。
据郑先生反映,2月14日上午11点,在海口市和平大道旺佳旺超市对面公交站台,一位76岁的阿婆乘坐车牌号为“琼A57xxx”的18路公交车时,老人还未站稳,司机未关车门就开车,导致该老人摔下车。
随后,受伤老人被送到海口市人民医院治疗。由于缴纳医疗费的问题未达成一致,当时市民拨打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
对于市民反映未支付赔偿费用的情况,海口市公交总公司(海口市公交集团下属企业)安全部洪经理表示,当时司机将受伤的老人到医院检查,当场就付了检查费用1400多元,后来老人要求住院,该公司为老人办了住院手续交了押金,老人出院前可告知该公司外勤人员,由外勤人员去办理出院手续。
洪经理表示,事故发生后,当事公交司机被停岗,并要求其跟踪处理该交通事故,等跟踪处理完后,该司机要参加培训学习再上岗。对于治疗费和赔偿费的问题,要根据相关手续按事故处理程序鉴定后,再进一步协商处理。
洪经理称,按照海口市公交集团的规定,公交车起步时要关好门,涉事司机的操作已经违规,具体责任要根据交警的认定结果来确定,公司也会对司机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