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11月21日,五指山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五指山深林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森林正野百花土蜂蜜(规格:450g/瓶,生产日期:2018-10-01)进行监督抽样,并送检。
2018年12月6日,五指山市食药监局收到《检验报告》,并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公司销售员钟某。上述《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中标示“经抽样检验,嗜渗酵母项目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国家标准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检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五指山深林蜂业有限公司涉嫌GB14963-2011《食品国家标准蜂蜜》要求进行原因排查并限期整改。该公司销售员钟某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现查明,五指山深林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森林正野百花土蜂蜜共37瓶,销售1瓶,销售价格218元/瓶。货值金额218元,违法所得218元。
执法人员告诉商报记者,五指山深林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森林正野百花土蜂蜜共37瓶,除了现场抽样的5瓶,留样1瓶,扣押了28瓶,销售了1瓶,其他批次的2瓶被该公司销售经理卢某带去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学习。该公司销售上述批次不合格森林正野百花土蜂蜜主要销往五指山,该公司负责人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销售并开展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但由于时间较长,产品都已经被消费者使用了,无产品召回,召回数量为0。
五指山市食药监局给予五指山深林蜂业有限公司没收扣押28瓶森林正野百花土蜂蜜、处罚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8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