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7时15分,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市民电动车被盗。接警后,新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昨天晚上7时,我把电动车停在立新巷28-11号,第二天早上6时许下楼取车时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失主何女士回忆说。
根据被盗车辆的GPS定位信息,民警迅速锁定被盗车辆,在荔枝沟落笔洞路21号某电动车维修店找到电动车,并将涉嫌收购赃车的嫌疑男子肖某(男,32岁)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肖某如实供述了收购电动车的违法事实。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肖某即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有一个男子推着车到我店里售卖,我看价格便宜,就以1500元的低价买下了这辆电动车。我不知道我的行为违法,贪小便宜吃大亏,我以后再也不干这样的事了。”肖某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