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行动的重点任务是:全面开展以“清洁村庄美化家园”为主题的“三清两改一建”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生活污水、清理畜禽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农村厕所、改造村庄道路、建立长效机制。
建设乡村环境整治规划体系
坚持规划先行,人居环境规划要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确保村庄规划有特色又切合实际。2019年,以“十二五”和“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村以及62个美丽乡村村庄规划编制为重点,加快完成138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确保建筑质量的基础上,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防止千村一面。
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全面推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儋州市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木棠、西培等2个片区各建设垃圾转运站1座,完成白马井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渗滤液污水处理管道工程及西培、大成、金川、东山、西庆、白马井、中和、峨蔓、木棠、排浦、海头、光村、新盈(1座)、儋州林场(2座)等15座生活垃圾堆放场治理任务。在兰洋、排浦等12个镇开展22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共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共50座;加快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清理农村生活污水
推进127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以及8个镇墟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完成8个镇墟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督促各镇、村各级落实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监管制度,严查生活污水管网质量安全。
清理畜禽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
开展村庄暴露畜禽粪污点集中整治,加快推进畜禽集中圈养模式,推进规模化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村镇周边渔业养殖尾水处理覆盖率达60%,规模化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程。对250家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落实沼气、有机肥等补助政策,新建沼气工程18个,力争扶持建设有机肥厂5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4%以上,力争达到85%;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当季废旧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85%,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率达50%。
改造农村厕所
完成10000座无害化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完成兰洋、和庆、雅星、新州、峨蔓等5个镇区各建设1座公共厕所,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各镇行政村和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建设(改造)公厕91座;完善公厕标识引导体系。农村地区厕所引导标识覆盖率达90%,完成椰级乡村旅游点公厕2座。
改造村庄道路
实施村庄硬化路建设工程,基本解决村内行路难问题。按照“四好农村路”的要求,全面完成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大力推进儋州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实现100%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农场连队通硬化路,保障农村地区的基本出行条件。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包括全市自然村、国营农场(连队),总里程约868.278公里。在已完成自然村通村硬化路629公里的基础上,2019年剩余项目全部完成。
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按照每500人配一名保洁员的标准设立村公益性保洁员岗位。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综合管护、村级自行管护、专业第三方管护为补充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组织主流新闻媒体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暗访常态化,强化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严厉查处侵占、损坏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行为。
积极创建文明新风尚
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学校等行动结合起来,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实行农村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建立环境卫生互助监督制度。开展“卫生户”“文明户”“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等创建活动;指导各镇利用墙体手绘、宣传栏、宣传海报、灯杆旗等载体,在镇墟及沿路、村巷、村民集中处积极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