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方案,申报对象为该县教育、卫生、农业、旅游、文化、海洋、科技、互联网、金融、环保等领域符合条件的各类本土人才。申报人员需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至今仍在该县各行各业全职工作,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从业人才,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才,须具有居住地乡镇党委出具的常住且正常生产、生活的证明材料;二是参加本行业、本专业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联合举办、批准举办或其直辖单位举办的评选活动,不设奖项等次的荣誉奖不属于申报范围;三是在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评选活动最高奖项。
奖励方面,依据之前制定的相关文件,该县决定对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联合举办、批准举办或其直辖单位举办的评选活动,获得最高奖项的,分别给予省级2500元,国家级1万元,国际级3万元奖励;对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联合举办、批准举办或其直辖单位举办的评选活动,获得最高奖项的,分别给予省级5000元,国家级2万元,国际级5万元奖励。
申报人需在3月11日至3月22日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此后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陵水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