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被“三令”督办的责任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各单位对“三令”督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本单位“一创两建”工作年度考核。儋州市“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督查考核组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对问题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巡查,次数不限;凡问题整改不彻底或出现反弹的,均视为整改不到位。
据了解,“三令”的督办对象是儋州市各镇政府、市直机关、企事业各单位。督办流程分三步,一是整改令。儋州市“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对在现场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由督查考核组对责任单位进行口头或书面形式的督办,督办无效的,由督查考核组下发《整改令》。二是督办令。《整改令》规定时限后,儋州市“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组织对整改事项进行检查巡查,经检查巡查发现相关责任单位存在慢整改、假整改、不整改行为,且问题仍然存在的,由儋州市“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督办令》。三是告诫令。《督办令》规定时限后,经儋州市“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检查巡查发现相关责任单位存在慢整改、假整改、不整改行为,且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影响该市创建工作的,由儋州市“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下发《告诫令》;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领导在电视上做公开检讨,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