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男子名叫王某仙(45岁,海口市人),其与妻子在海口火车站经营一家小旅馆,曾于2018年5月因在海口火车站与其他拉客人员产生纠纷,殴打对方致其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随后办理了取保候审。
3月11日中午,王某仙为了替自己的小旅馆招揽顾客,又进入海口火车站售票厅拉客,售票厅内的购票旅客不堪其扰,其随后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经过结合旅客指认、视频监控资料等证据,民警确认王某仙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考虑到王某仙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法,应依法从重,海口铁路公安处予以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