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家住北京的韩某与澄迈一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近40万元,也拿到了钥匙,于是安心回家等着拿房产证。2015年,当他想装修并入住该房的时候,发现房门换锁并住进了新业主。开发商承认,他们将该房另行卖给了他人。多次往返北京与海南寻找开发商维权未果,韩某于2016年9月诉至澄迈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充分了解案情,多次找开发商和房屋的占有使用人沟通协调,最终在3个月的时间内促成了案件的调解。韩某与开发商解除了购房合同,并获得了购房款及损失赔偿共计50万元。此后,韩某回北京居住,一直没空来海南,但他一直对法官心怀感激。
3月5日,韩某刚到海南,3月6日他便将锦旗送到了澄迈法院,该案办结已经两年了,但他还是想当面谢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