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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一女子假借恋爱之名诈骗网友127万元 获刑12年

时间:2019-04-04
女子林某先通过网络交友发展恋爱关系,继而再以各种理由骗取网友钱财。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林某网络诈骗一案开庭审理,以诈骗罪对林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林某限期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据了解,林某1994年生,文昌人,在网上以林果、林亦雪等化名结交网友,与网友发展恋爱关系,在取得网友信任后,林某编造需要资金生意周转、母亲去世、女儿生病、父亲开车撞人等各种虚假事由,多次骗取8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272582元,用于个人消费,挥霍殆尽。

其中,韩某损失最为惨重,在与林某网恋的过程中,他对林某深信不疑,林某多次以各种虚构理由向韩某开口要钱,韩某几乎无一不从,在韩某与林某相恋的3年中,林某以各种理由从韩某处诈骗了95万元。其他的受害者也被林某耍得团团转,有的开办信用卡供林某透支,有的网上借贷供其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在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各种理由,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272582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文昌一女子假借恋爱之名诈骗网友127万元 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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