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陈应梓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6年至2017年,陈应梓先后收受三亚某门诊部负责人黄某某共计6000元“好处费”,两次接受其宴请,餐费共计2000元,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黄某某所开门诊部存在超出审批范围经营情况,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2018年10月,该门诊部因非法行医被市卫计委作出行政处罚。2019年2月,陈应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天涯区立新村委会委员陈杰萍放任家人违规领取扶贫物资问题。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天涯区立新村委会委员陈杰萍明知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某某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已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仍默许其继续领取相应的扶贫物资,折合人民币6000元。2019年2月,陈杰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退回财政账户。
四、天涯区马岭社区两委委员曾平梅等2人接受他人请托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为他人谋取私利问题。2016年至2017年,马岭社区两委委员曾平梅接受某违建户请托,向天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大队二中队时任中队长陈某某(已另案处理)说情关照,并先后帮其转交35000元“好处费”。2018年1月,天涯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董永贤受某违建户请托,向陈某某说情关照,并帮其转交20000元“好处费”。2019年1月,曾平梅、董永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