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孙某、古某被海口铁路公安处火车轮渡南港所民警成功抓获。海口铁路公安处火车轮渡南港所供图
2018年3月,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南环派出所接到受害人赵某报警,称孙某、古某在2016年3月份以投资收购某上市公司100%股份和投资新能源电动汽车项目为名,与赵某签订委托合同。赵某通过刷卡支付了50万元。后来,赵某便无法联系到孙某和古某了。赵某称,被骗的还有刘某等人,被骗金额共计124.87万元。立案后,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南环派出所将孙某、古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古某已移交立案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