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海南新闻

向工地索“保护费”昌江男子获刑半年

时间:2017-06-27

昌江男子陈某多次到十月田镇某村香蕉基地,要求该基地老板莫某以每月5000元的高价雇其担任保安,并宣称如不那样做则工地会被人破坏。莫某及其合伙人因害怕陈某暗中捣乱,被迫同意每月以保安工钱名义支付给陈某3500元。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陈某在未实际履行保安职责的情况下,每月向被害人莫某索要现金3500元,共计获取钱款17500元。

陈某还到该村的南瓜基地,向该基地老板周某、吴某索要保护费,被当场回绝。陈某出于不满,持铁管打砸该基地的灌溉管道。后陈某与其弟陈某北一同来到该基地,质问周某保护费一事,期间引发推搡争执,被害人周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将陈某抓获。另查明,在审理阶段,被告人陈某家人已代陈某将索取的钱款17500元返还被害人莫某,并得到莫某的谅解。

昌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到工地破坏捣乱为由要挟他人索取钱款共计17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认罪,积极赔偿,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条规定,以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 上一篇:征地补偿款不发 临高新盈镇古春村民改造房屋难(图)
  • 下一篇:海口两家教育机构披着公益“马甲”私设自家广告道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