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了两个月左右的方便面未及时进行处理,仍摆在货架上销售。近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海南仁和永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处罚3000元。
据介绍,今年2月5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儋州那大东坡学园湘海小区的海南仁和永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西侧楼梯下方的货架上,摆放有12包“老坛酸菜牛肉面辣味”的方便面。执法人员发现,其中有10包的生产日期为20200724GZ,另外两包的生产日期为20200609GZ,保质期均为6个月。
截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时,12包方便面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扣押处理。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海南仁和永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购进的两箱“老坛酸菜牛肉面辣味”方便面拆开零售。今年1月10日,该公司将生产日期为20200609GZ进行退货处理,但该剩余12包超过保质期的方便面,仍继续摆放在货架上销售,涉案货值金额为120元。
近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南仁和永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没收12包“老坛酸菜牛肉面辣味”方便面,并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