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针对海口秀英高春桃摊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芒果贝,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申请移送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办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于4月21日发布的不合格抽检(芒果贝)核查处置情况公告显示,1月5日,检测单位对海口市秀英区港丰农贸市场的高春桃摊位经营的芒果贝进行抽样检验,发现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村农业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初步调查,该批次芒果贝氯霉素的项目实测值为9.12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海口秀英高春桃摊位销售芒果贝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申请移送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