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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发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 上大学免费就业有编有岗

时间:2017-07-08

7月7日,记者从澄迈县教科局获悉,为落实海南省乡村教师“县来乡去”定向培养计划,全面加强澄迈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澄迈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发展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双驱”发展战略要求,澄迈县决定从2017年起,用十年时间,实施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以推进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地区的教育质量。

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是指通过合同形式选招部分优秀学生,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生源所在地中小学校任教的教师培养模式。即根据“择优录取、协议定向、免费培养、考核合格、落实就业”的原则,澄迈县每年计划从具有澄迈县户口的考生中招收25名(中学10名,小学15名)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在澄迈县连续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含)以上,具体工作单位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安排。

据了解,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分为中学定向培养和小学定向培养。在每年高考后,澄迈县将从被我国211工程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录取的本县生源学生中,根据双方自愿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招10名优质生源作为中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从被我国省属重点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录取的本县生源学生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招15名优质生源作为小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

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补助费等教育费用由澄迈县财政负担。但在入学前学生本人及其履约监护人需同县教育主管部门(代表县人民政府)签订《澄迈县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必须在澄迈县连续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含)以上。

针对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澄迈县将进行动态管理,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及相关定向就业资格自动取消。免费师范生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对学业成绩不合格、有违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及时予以淘汰。同时,免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年时间可到澄迈县中小学校实习支教。具体实习支教工作,由澄迈县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据了解,免费师范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由澄迈县教育主管部门安排至澄迈县中小学校任教。履约期限内,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不得再与澄迈县内(外)其它任何单位建立新的人事关系和聘用关系,否则,视为违约。若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所形成的学习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毕业后违反《澄迈县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的,除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含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缴纳违约金外,还应按协议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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