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营销员谢某某不安心工作,竟打起贩卖毒品的歪主意。谢某某从他人处低价购买毒品后转卖,从中牟利。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今年29岁的湖南人籍男子谢某某,租住在海口市琼山区水果市场出租屋内,在海口在海口某酒吧当营销员。今年3月12日16时许,购毒人员黄某电话联系谢某某,声称要通过谢某某在酒吧预定酒桌,同时向谢某某求购500元毒品,谢某某表示同意。当日21时许,黄某预先支付了毒资500元给谢某某。尔后,谢某某从“阿兴”(在逃)处购买到一小包毒品,“阿兴”将毒资中的100元交给谢某某作为报酬。次日零时许,谢某某在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魅力100门口处交给黄某一小包毒品。二人随即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谢某某身上缴获毒资100元及贩毒联系工具手机一部,从黄某身上缴获所购毒品一小包。经鉴定,该包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MDMA、尼美西泮成份,净重1.7克。
秀英区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原标题:酒吧营销员贩毒获刑1年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