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的海口女子张某玩微信交友,自以为“钓”到了一枚35岁的大帅哥刘某,两人到酒店开房时,刘某趁张某上卫生间之际,盗走其人民币2200元。7月26日,记者获悉,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6年10月31日深夜23时许,海口女子张某与在微信上认识的刘某二人入住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某酒店。入住该酒店后张某将其挎包放置在椅子上,随后进入房间内的卫生间,刘某便趁张某不备,将张某挎包内的现金人民币2200元盗走。盗窃得手后,刘某离开酒店。案发后,刘某将人民币2200元退还被害人张某,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某当庭自愿认罪,犯罪情节较轻,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将所盗财物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有理,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刘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当心!海口一女子微信约帅哥 被“顺走”两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