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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酒无中文标识 海口汪潇潇陇璟烧肉屋被罚1.3万元

时间:2017-08-04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今年5月,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接到市民举报称,海口汪潇潇陇璟烧肉屋有销售未标注中文标签标识日本清酒。

5月8日,执法人员经调查后证实该店存在经营销售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进口清酒的情况,遂立案调查。近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龙华区食药监局获悉,汪潇潇陇璟烧肉屋被罚没款1.3万元。

原标题:原标题:清酒无中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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