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近日,三亚市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育才生态区雅亮村委会原主任周明荣、原文书苏其良非法占有村集体资产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时任雅亮村委会主任周明荣、文书苏其良将原计划用于春节慰问的村集体资金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其中周明荣2000元、苏其良8000元。2014年春节后,经苏其良提议,周明荣同意,苏其良虚造20名特困户老党员领款凭证,由周明荣审批后冲销该笔款项。2018年1月,周明荣、苏其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1万元已退还村委会。
二、崖州区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管局原局长王永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对抗组织审查、滥用职权等问题。2017年1月至5月期间,王永志在工程项目施工验收和工程款拨付中,为海南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某某提供帮助,收受曾某某好处3万元费。2017年8月4日,王永志为规避组织处理,与曾某某串供,伪造已经还款3万元的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2017年6月至7月期间,李某经营的违规运输车辆两次被查处扣押,王永志指使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后放行,致使违规运输车辆逃避行政处罚。组织审查期间,王永志主动上交违纪所得3万元。2018年3月,王永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三、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原河西分局)法制大队科员张何亮在司法办案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滥用职权问题。2014年5月,在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过程中,侦查阶段负责审查该案的张何亮接受请托,私自以单位名义出具与审查结论意见相悖的书面材料,并收受请托人2000元。2018年4月,张何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2000元已收缴。
四、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正科级干部陈斌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及征地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13年,陈斌在担任原崖城镇委委员、组织员期间,在崖城新农村公路建设等工程项目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王某某6万元好处费。2013年至2014年,陈斌在担任原崖城镇西环高铁梅山片区征地拆迁工作总指挥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李某10万元、孙某0.5万元、游某某2万元好处费,共计12.5万元。2018年3月,陈斌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案钱款18.5万元由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学习,以案说纪、以案促廉,加强警示教育,增强纪律震慑,切实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扶贫民生、涉黑腐败、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