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熊某、周某某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截止案发,共有195余名集资参与人员被骗,涉案总金额高达9044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周某某于2012年3月29日注册登记成立三亚助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以后,未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以项目投资的名义,利用高息、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引投资。再分别将资金以高额利息转借给其他公司,将从中赚取的利息差作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2015年8月,助业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投资群众的本金和利息,导致多名群众受到经济损失,集资参与人报案即案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明知所在公司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中,三亚助业公司先是从中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入手,在公园、广场、海滩及繁华闹市街道等举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吸引目标人群注意。然后从中老年人共同的爱好入手,给老人赠送纸巾、购物袋等礼物,待熟络后,便邀请老人到公司听取投资理财课,而后骗得投资款。大多参与者是来三亚的候鸟老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非法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由于该案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护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案情复杂,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法官提醒: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大、犯罪嫌疑人常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夸大公司实力等进行虚假宣传,大量募集资金,资金链断裂后“跑路”,参与人员往往损失惨重,且非法集资案件的受害者多是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中老年人,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警惕以组织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投资等,做投资前要三思,切忌贪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