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民警在现场核查。
近两天,网络上流传一组砍伐树木的图片,标题就是“送海南省森林公安的偷树证据一份,你们都怕琼海市大路镇云满村委会亭湖村小组村民黄某某了吗?”网帖中附带有10多张砍树现场及拖拉机拉树木的场景图片。这真的是乱砍滥伐林木吗?5月15日,南国都市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15日下午,记者将这个举报线索反馈给琼海市森林公安局后,该局立即安排上埇林区派出所民警赶往被举报的村委会,现场并没有砍伐树木的情况,民警找到被举报人黄某某后,黄某某称,网络上的图片是真的,但事情是发生在5年前的事,而且是砍伐自家有使用权的土地上1棵菠萝蜜和10多株杂木树,当年森林公安局都来调查过,也作了调查笔录,并没有违法砍树。
发帖人为什么近期又把这些图片发在网上呢?琼海市森林公安局上埇林区派出所所长乐永义介绍,这事发生在2013年6月份,当时有村民苏某某向辖区大路镇派出所报案,声称“大路镇云满村委会亭湖村小组村民黄某某乱砍树木”,后来也向琼海市森林公安局及省林业厅实名举报过。经过警方调查,大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认定黄某某对这片土地享有使用权,黄某某所砍的树是在享有土地使用权上面的零星树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认定黄某某所砍树木没有违法,因此也就没立案,同时也告知了举报人的处理结果。
乐永义还告诉记者,村民黄某某与苏某某之间有矛盾,此次发帖是苏某某儿子发布的不实信息,矛头直指森林公安,有误导网友嫌疑。“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