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定安县定城镇龙州下山村村民蒙某因焚烧辣椒杆被定安县综合执法局依法行政处罚。
据介绍,19日上午,在定城镇下山村西侧田里,蒙某整理完自家地里的废弃辣椒杆后,点燃了辣椒杆尘烟四起,造成大气污染。定城镇政府接到举报后立即赶往处理,将烟火扑灭。经过询问调查,蒙某焚烧辣椒杆情况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并根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定安县综合执法局对蒙某焚烧辣椒杆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当场还对其进行了环境保护普法教育。
定安县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加强宣传普法教育。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