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张某和自称是海口市美兰区某村村长,可以操作转让该村的土地使用权,骗取他人30万元。5月25日,南海网记者从美兰法院获悉,近日,法院依法判处张某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向被害人熊某退赔人民币5万元。
2014年10月,被告人张某和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熊某,双方交往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和自称为海口市美兰区某村村长,并虚构了可以转让该村土地使用权的事实,向熊某提供了该块土地的图纸,并带熊某等人实地查看该块地。同年12月10日,被告人张某和以召开村民会议、给村民发放补偿等为由向熊某索要30万元土地转让定金,熊某于当日取现10万元交付张某和;于12月20日取现10万元、转账10万元共计20万元交付张某和用于土地转让相关事宜。2015年2月,被害人熊某发现该块土地已被征用,张某和没有担任该村长职务后,要求张某和退还30万元未果后报警。2017年4月10日被告人张某和被抓获归案。
另查,被告人张某和于2010年—2013年任该村组长一职。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和已赔偿被害人熊某经济损失25万元,并取得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和自愿认罪且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美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