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一“老赖”林某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拒不履行,还跟法院玩“躲猫猫”。记者2日从万宁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老赖”林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措施。
2011年4月8日袁某、刘某与被执行人林某签订了《土方运输工作合同书》,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总工程款为195834元,林某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11.58万元工程款一直未支付。袁某、刘某遂于2013年4月1日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林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袁某、刘某工程款11.58万元及利息。林某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一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林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林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财产,并且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督促林某积极履行义务,但林某以经济困难为由迟迟不肯履行,也不愿订立还款计划。
随后,万宁市人民法院与一中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次上门执行拘留,但均未找到被执行人。今年5月23日,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同袁某、刘某协商解决此事,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林某主动提出接受拘留,法院遂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目前,被执行人被依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