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定安县定城镇联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经过普法宣传及沟通,定城镇排坡村、杨墩坡村两处违法养殖场的业主主动配合,完成养殖场建筑物的自行拆除工作。
经调查,定城镇排坡村一处近600平方米的鸽子养殖场与杨墩坡村一处239平方米的养猪场均违反了《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排放的动物排泄物、污水及气味等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破坏。对此,执法人员耐心地做两处养殖场业主的思想工作,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两处违法养殖场作出行政处罚,限业主在5至7天内完成养殖场相关建筑物的拆除工作。日前,两处养殖场的业主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自行完成了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