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上路,未佩戴安全帽,还用脚踹路管员。近日,女子谭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拘10日。
据介绍,5月26日晚上20时30分许,谭某某未佩戴安全帽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行驶至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三角公园红绿灯处时,被正在开展“路长制”的执勤警力查处。谭某某既不听从路管员的劝告,拉扯路管员的衣服,后来还用脚踹执勤的路管员,最后被现场民警口头传唤到东海派出所接受调查。经东海派出所民警的教育与询问,违法人员谭某某如实陈述了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谭某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